虎林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虎林——位于黑龙江省东部的完达山南麓,以乌苏里江为界与俄罗斯联邦隔水相望。虎林,古为肃慎地,是赫哲族世居地。清光绪二十年(1894年)设政,1946年5月建立县人民政府,1996年10月撤县设市。占地面积9330平方公里,是全国面积的千分之一,人口31万。虎林市地广人稀,是一个以农业、绿色食品产业、边境贸易、旅游业、制药业等产业为主的新兴口岸城市。虎林市辖7个镇、4个乡:虎林镇、东方红镇、迎春镇、虎头镇、杨岗镇、东诚镇、宝东镇、新乐乡、伟光乡、珍宝岛乡、阿北乡。市境内有:东方红林业局、迎春林业局、八五零农场、八五四农场、八五六农场、八五八农场、庆丰农场、云山农场。当提到家乡虎林时,不少人会问是不是虎林有不少老虎呢?实际上虽然虎林境内却有濒危的东北虎出现,但是,虎林这个名字却与老虎无关。“虎林”得名于横穿境内的七虎林河,这是满语的译音,意思是“沙鸥云集之所”,虎林因此得名。虎林市位于黑龙江省东部,完达山南麓,乌苏里江的左岸,全市总面积9330平方公里,地理坐标处于北纬45°23′至46°36′,东经132°11′至133°56′之间。完达山脉横贯虎林北部,形成屏障,南部、东部是一望无际的三江平原区。虎林的西北以完达山支脉的老龙背、将军岭为界与宝清县交界;东北以七里沁河为界与饶河县毗邻;西部以白龙山脊为界与密山市接壤;东以乌苏里江和松阿察河为界与俄罗斯联邦隔水相望。虎林段的边境线长达256公里。虎林属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,为三江平原温和湿润气候区。冬季温长,严寒有雪;夏季短促,温热多雨;春季多风,易干;秋季多雨降温迅速,易秋涝早霜。年平均气温3.5℃,1月份最冷,月平均气温为-18.3℃,历年极端最低温度为-36.1℃;7月份最热,月平均气温为21.6℃,极端最高温度为35.2℃,年平均蒸发量为1110.7mm,年平均降水量为566.2mm(最多降水年份为1981年,年降水量为849.1mm,最少降水年份为1986年,降水量为358.5mm)。降水多集中在6、7、8三个月份,占全年降水量的53%。全年日照为2274.0小时,大于等于10度积温为2577.0℃,无霜期为141天。年平均相对湿度为70%。年平均风速为3.4米/秒,全年主导风向NNW,受大陆季风影响,在春秋两季多为3-5级偏西风。融雪在2月下旬,结冻期约180天左右。